当创建的样式表越来越复杂时 一个标签的样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影响 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周围的标签 也可能来自其自身。下面从这两方面去看看 CSS 样式的优先级。

CSS 的继承性

CSS 的继承特性指的是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那些 CSS 属性被传到其子标签上。看下面的 HTML 结构:

如果

有个属性 color: red 则这个属性将被

继承 即

也拥有属性 color: red

由上可见 当网页比较复杂 HTML 结构嵌套较深时 一个标签的样式将深受其祖先标签样式的影响。影响的规则是:

CSS 优先规则1: 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。

例1:

如果把一个标签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自身没有的属性叫做"祖先样式" 那么"直接样式"就是一个标签直接拥有的属性。又有如下规则:

CSS 优先规则2:"直接样式"比"祖先样式"优先级高。

例2:

选择器的优先级

上面讨论了一个标签从祖先继承来的属性 现在讨论标签自有的属性。在讨论 CSS 优先级之前 先说说 CSS 7 种基础的选择器:

  • ID 选择器 如 #id{}

  • 类选择器 如 .class{}

  • 属性选择器 如 a[href="segmentfault.com"]{}

  • 伪类选择器 如 :hover{}

  • 伪元素选择器 如 ::before{}

  • 标签选择器 如 span{}

  • 通配选择器 如 *{}

CSS 优先规则3:优先级关系:内联样式 > ID 选择器 > 类选择器 = 属性选择器 = 伪类选择器 > 标签选择器 = 伪元素选择器

例3:

// HTML
// CSS#content-id { color: red;}.content-class { color: blue;}div { color: grey;}

最终的 color 为 black 因为内联样式比其他选择器的优先级高。

所有 CSS 的选择符由上述 7 种基础的选择器或者组合而成 组合的方式有 3 种:

  • 后代选择符: .father .child{}

  • 子选择符: .father > .child{}

  • 相邻选择符: .bro1 + .bro2{}

当一个标签同时被多个选择符选中 便需要确定这些选择符的优先级。有如下规则:

CSS 优先规则4:计算选择符中 ID 选择器的个数(a) 计算选择符中类选择器、属性选择器以及伪类选择器的个数之和(b) 计算选择符中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个数之和(c)。按 a、b、c 的顺序依次比较大小 大的则优先级高 相等则比较下一个。若最后两个的选择符中 a、b、c 都相等 则按照"就近原则"来判断。

例4:

// HTML
// CSS#con-id span { color: red;}div .con-span { color: blue;}

由规则 4 可见 的 color 为 red。

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发生冲突会出现什么情况呢?这与样式表在 HTML 文件中所处的位置有关。样式被应用的位置越在下面则优先级越高 其实这仍然可以用规则 4 来解释。

例5:

// HTML
// style-link.cssdiv { background: lime;}// style-import.cssdiv { background: grey;}

从顺序上看 内部样式在最下面 被最晚引用 所以

的背景色为 blue。

上面代码中 @import 语句必须出现在内部样式之前 否则文件引入无效。当然不推荐使用 @import 的方式引用外部样式文件 原因见另一篇博客:CSS 引入方式

CSS 还提供了一种可以完全忽略以上规则的方法 当你一定、必须确保某一个特定的属性要显示时 可以使用这个技术。

CSS 优先规则5:属性后插有 !important 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。若同时插有 !important 则再利用规则 3、4 判断优先级。

例6:

// HTML

// CSSp { background: red !important;}.father .son { background: blue;}

虽然 .father .son 拥有更高的权值 但选择器 p 中的 background 属性被插入了 !important 所以

的 background 为 red。

错误的说法

在学习过程中 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 即 ID 选择器权值为 100 类选择器权值为 10 标签选择器权值为 1 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、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 则将所有权值相加 然后再比较权值。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。比如一个由 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 1 个 ID 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 按理说 110 > 100 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 然而事实是应用后者的样式。错误的原因是:选择器的权值不能进位。还是拿刚刚的例子说明。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的总权值为 110 但因为 11 个均为类选择器 所以其实总权值最多不能超过 100 你可以理解为 99.99 所以最终应用后者样式。